铜仁市引导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政 策 汇 编
为扎实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工作,大力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特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措施。现将相关政策措施汇编如下: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出务工的返乡人员均可进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70%,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允许自主创业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将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实行试营业制度,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除经营需前置审批的以外,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后,实行6个月试营业,试营业期可以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免费扶持政策。对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免予工商登记。
三、税收减免扶持政策。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办企业的所得税按规定实行优惠政策。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同时对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执行按月20000元、按次500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吸纳失业人员、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新增岗位当年实际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
本站信息均由求职者、招聘者自由发布,铜仁智鼎人才网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武陵大道锦鹏国际4栋2楼。 黔ICP备13000334号-1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武陵大道锦鹏国际4栋2楼 EMAIL:1315141209@qq.com
Powered by PHPYun.